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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论述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并说明形式与质料的辩证关系
- 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古希腊各种本原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实体存在或产生的四种原因,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而在自然物中,动力因和目的因又都可以归结为形式因。质料与形式共同构成个别事实,因此它们都是实体,而形式由于代表一个实体的个别性,因此比无定形的质料更称得上实体,所以真正的实体就是形式。同时,质料与形式的关系又是相对的,对于低一级事物是形式的东西,对于高一级的事物则是质料,整个宇宙由此形成一个从质料到形式交替上升,从“纯质料”即“非存在”到“纯形式”即作为“第一推动者”的“神”的统一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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