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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析宏观经济法产生的理论基础。
  • 古典经济学认为,价格机制的完全性、市场主体决策的完全理性和市场信息的充分、对称,足以确保市场价格机制自动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对经济的有效调节,在这种理论支配下,政府对经济基本上采取自由放任的管理政策。由于市场竞争机制本身在公共物品供求、外部效应和收入分配等诸问题上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代经济理论认为,有必要依赖政府运用经济政策来调节、干预市场,以解决市场机制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即所谓市场失灵问题,同时,由于政府在力图弥补市场缺陷的过程中,又可能产生另外一种缺陷,即所谓政府失灵问题,因此,现代政府规制经济学认为,政府的经济的干预应该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超过这个界线的政府干预就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从政府干预经济的领域范围来看,包括微观经济领域和宏观经济领域,分别对应于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这两个基本手段,并进而形成微观经济法和宏观经济法这两个经济法的子部门法。与微观经济法一样,宏观经济法也是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的:所谓市场失灵理论,是人们鉴于对市场调节机制所存在缺陷的认识而提出来的,既然市场调节无法解决社会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就应当通过政府运用宏观经济政策来加以解决。市场失灵需要国家的干预,国家干预的基本特点就是:在国民经济呈现过热的征兆时,政府要依法运用经济政策减少总需求,让投资和消费不要过旺,以防通货膨胀带来的经济危机;而当国民经济滑向衰退时,政府则应依法运用经济政策刺激总需求,让投资和消费回复生机,以防通货紧缩导致的经济危机。这种政府干预理论可以通俗地表述为“经济发展热的时候泼冷水,冷的时候添把柴,逆水行舟,熨平波动”,即所谓“相机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所谓政府失灵理论,则换了一个角度看市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外在的,人为的,稍一不慎,就有可能违背市场内在的规律,搅乱原有的经济结构和运行。如果政府滥用权力干预经济,则会对经济发展造成损害,甚至是严重的伤害;同时,权力和经济结合容易产生腐败和侵犯人民的正当经济利益,这就导致了政府的“失灵”。政府失灵的理论,实质上就是指政府运用经济政策调节社会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失衡方面所出现的调控失败和官僚主义导致经济运行的低效和失衡及其解决方案的理论。为了确保“相机抉择”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准确把握冷热程度及调控时机,有必要通过法律化的经济政策及其严格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实践证明,要保证政府干预发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政府干预必须依法进行。只有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宏观调控才更富有理性,更深刻地认识客观规律;只有依据法律进行的宏观调控才能依据严格的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只有法律化的宏观调控才是制度化的宏观调控,持续稳定;最后只有通过法律,宏观调控的内容才能精确化。因此在依法树立和维护政府干预宏观经济的权威的同时还要依法约束限制政府干预宏观经济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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