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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在城市的人员密集区总会出现一些人以乞讨为生,甚至衍生出职业乞丐。对于职业乞丐月收入过万的现象,你怎么看?
  • 乞讨原本是一些人因为无家可归、生活没有来源而向他人求讨钱财或食物的无奈之举,现在却成为一些人赖以生存甚至是发家致富的手段,很难说这不是对爱心的亵渎。职业乞丐的巨额收入已非新闻,但是每一次被提起,都不免会引起人们的讨论。职业乞丐的出现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若想根除,难度却很大。
    首先,缺乏职业乞丐的界定标准。对于长期乞讨人员,不论是真穷还是假穷,都把乞讨当成了一种职业。很难以“职业”与否把“假乞丐”区分出去。如果按照贫困程度来区分,那么到底贫困到什么程度去乞讨才算是正当的、每天收入超过多少的乞讨就算是不正当的、年龄或者身体残疾到什么状况的乞讨是可以被容忍的,这些都缺乏客观标准。
    其次,管理成本巨大。在管理过程中,面对如此复杂的问题,政府需要付出极高的管理成本,同时还要维护一个社会必要的善意。因此,这种欺骗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错误”。
    最后,惩罚力度过轻,违法成本过低。许多地方政府对于乞讨行为,特别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乞讨虽然已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对此进行约束,但是处罚力度很轻,违法成本很低,导致法规震慑力有限,职业乞讨行为有恃无恐。
    乞丐在一定程度上属弱势群体,社会虽需给予一定的包容,但是职业乞丐这颗社会脓疮我们也要想办法根治。
    第一,纠正不良风气,全社会共同进步。利用媒体宣传勤劳致富的优秀人物,以在全社会树立起勤劳、踏实的作风,使得每个人都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届时将不会有人以乞丐为职业。
    第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以逐渐完善的救助制度,帮助真正的困难群体会脱离乞讨队伍,使得职业乞丐丧失生存空间。
    第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不法乞讨行为。对于拐卖儿童或成年人并胁迫他们乞讨的犯罪分子要加大稽查和处罚的力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到对侵害他人权益为自己不当牟利的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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