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论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
  • 民事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执行组织、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应当遵循的原则、制度、方式和步骤等具体规定。执行程序是实施生效法律文书的程序,其宗旨在于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的基础是司法执行权。这是一种保障法律文书得以实施的国家权力。它不同于法院判断是非、确认权利义务关系的审判权。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都是以一定的权能为基础,为实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的法定程序,具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的内涵、权力基础与程序特征等都有不同。
    (一)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联系在于:
    (1)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都是当事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程序,二者同为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特定情况下,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和完成。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是民事执行最主要的根据,而民事执行程序则是实现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的保障和最后手段。
    (二)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
    (1)民事审判程序旨在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民事执行程序则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经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必然结果。只有在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法经由当事人的自觉履行而实现时,才有可能通过债权人的申请而启动民事执行程序;
    (3)民事审判程序也并非民事执行程序的必然前提。除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外,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执行根据。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