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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王先生欲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的西藏旅游团,在咨询时旅行社提供给王先生一张宣传单,看到宣传单上写明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饭店时,王先生决定参团。随后旅行社拿出合同请王先生签字,王先生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就签了字。到达拉萨后,王先生发现其入住的并不是三星级饭店,而是普通的经济型饭店。王先生遂电话至旅行社核实,旅行社回复称,合同上写明该团住宿标准为经济型饭店,旅行社没有违反合同约定。试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 (1)本案中,王先生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应当对合同条款,特别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仔细阅读,在确定无误后再签字。
    (2)《旅游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括九项内容;第二款规定了在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3)本案中涉及的住宿服务安排和标准属于《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载明并应当详细说明的内容,旅行社未尽到详细说明的义务。
    (4)旅行社应当退还给旅游者部分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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