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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理解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提出的“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
  • 礼俗社会亦称“共同体”,指传统的社会。其特征是:规模小,分工与角色分化较少,家庭为社会核心单元,占统治地位的是个人的或具有感情色彩的初级关系,人的行为主要受习俗、传统的约束,社会具有很强的同质性。法理社会亦称“交往社会”,指现代工业社会。
    其特征是:规模较大。有复杂的分工与角色分化,经济的、政治的、职业的等社会组织取代了家庭的核心地位,非个人的,不具感情色彩的次级关系居统治地位,人们的行为主要受正式的规章、法律等约束,社会具有很强的异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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