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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结合母语和你所学外语,说明语法的性质。
  • (一)抽象性
    语法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客观存在,是对聚合的抽象和概括,它潜存于具体的言语活动和言语作品中。不论说话人、听话人的语法知识,还是语法学者对语法规律的描述,都是从具体的话语中抽象概括出来的。例如汉语中的“动语+宾语”这种结构方式及其结构规则,就是从“吃苹果”“看电影”“洗衣服”“读小说”等无数同类话语的聚合中抽象出来的。任何一条语法规则,都概括了大量具体话语的共同特征,而舍弃了其间的差异。
    (二)生成性
    语法提供的是各种组合规则,在不改变组合的前提下,适当替换不同聚合中的成分,可以生成无数新的言语作品。例如根据语法规则,可以把“中文系买了一批新书”变换成许许多多不同的话语:“中文系”前面可加上“渤海大学”“南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许多不同修饰语,同时也可以把“中文系”替换成“资料室”“老王”“历史系”,“买了”前面可以加上“去年”“今天”“也”“又”“果然”等不同修饰语。这样,根据少数语法规则,就可生成无限多的话语。语法的生成性也表现在对话语的理解上。根据一定的语法规则,我们也可理解无限多的从未听说过的话语。
    (三)稳定性
    在语音、语义、词汇、语法等语言要素中,语法的发展是最慢的,表现出明显的稳定性特征。例如汉语“主语—谓语”结构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体词谓语句、定中性偏正结构在古代汉语中也是非常常见的形式。这都表现出语法的稳定性。稳定性并不是说语法是一成不变的。语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发生变化,例如古代汉语有“动语—宾语”“宾语—动语”两种动宾结构,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只保留了“动语—宾语”结构。汉语在发展过程中还从印欧语系借鉴和吸收了从句。这些都反映了语法的变化性。语法的稳定性源于交际的需要。
    (四)民族性
    各种语言的语法都有各自的民族性特征,表现为语法的民族性。例如在语法范畴方面,英语有数、格、体、时、人称、级等范畴,而一般认为汉语没有这些语法范畴。汉语量词丰富,而英语中没有量词。汉语说“三个学生”,英语说“three students”。语法的民族性表现的是不同语言之间在语法上的区别性特征,是和语言的共性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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