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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什么叫权益转让原则?
  • 权益转让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业务中保险人赔偿了被保险人的损失,而保险事故的责任者是第三者,那么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索赔后应将保险标的有关权益转让给保险人,且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这一原则是民法中代位原则在保险中的体现,其依据是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权益转让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权益转让原则也就是代位原则,代位首先是权利代位,即对第三者权利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转移。换言之,如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则被保险人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保险人请求补偿,如果被保险人选择了后者,那么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便从被保险人那里取得了以赔偿金额为限的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故权利代位又称代位求偿、代位追偿等。
    在权利代位时有三个问题应注意:一是权利转移时是在保险赔偿之时,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二是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向第三者追偿时可以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也可以以保险人自己的名义;三是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以其实际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为限。其次是物上的代位,即保险标的所有权向保险人转移。物上代位通常发生于全损或推定全损的保险事故的处理。即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发生的损失,在赔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后,即可获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物上的代位有两种情况:一是委付。委付一般发生在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请求全部损失赔偿的同时,应将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保险人在履行赔偿责任时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如接受委付便取得了物上代位权,被保险人这时不能再撤回委付书。二是实际全损。保险人按实际损失对被保险人进行足额赔偿之后,对保险标的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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