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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编排竞赛日程应注意哪些事项?
  • ⑴正确估算各项比赛所须时间,核实与运动会比赛时间是否相符。
    ⑵径赛每一赛次的最后一组赛完至下一赛次的第一组或决赛开始前的最短休息时间:
    200米及200米以下各项为45分钟。
    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钟。
    1000米以上的项目不在同一天进行
    全能项目各单项比赛的间隔时间至少30分钟。
    ⑶按兼项的一般规律,把性质相近的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如:100米和200米、800米和1500米、100米和跳远、400米和400米栏、100米和4×100米接力、400米和4×400米接力、跳远和三级跳远、铅球和铁饼。
    ⑷性质相近的项目,应注意其比赛的先后顺序.
    ⑸径赛项目中,不同组别和性别的同一项目比赛,要衔接编排;田赛项目中,不同组别的同一项目比赛,不要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
    ⑹不得安排两个长投项目同时进行。
    ⑺跨栏跑项目一般安排在单元的第一项,也可安排在长距离跑比赛之后。
    ⑻200米以下(包括100米栏)的径赛项目,最好一天内结束。
    ⑼决赛和较精彩的项目尽量分开编排,接力跑比赛应安排在单元的最后。
    ⑽运动会最后一项可编排长距离跑或不计团体总分的表演项目。
    ⑾每单元的比赛,应尽可能使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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