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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4年8月16日,A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经A县住建委立项批准。规划方案于2014年10月14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2016年4月23日,规划方案在建设现场周边进行了公示,并于5月5日公布了《行政权力告知书》。富达商住楼居民张某等36户,认为该建筑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向县住建委提出听证申请。县住建委拒绝听证,2016年8月10日,县住建委向A县人民医院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6户业主不服两个行政许可行为,向市住建委申请复议。市住建委于2016年10月19日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6户业主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原告如何起诉?法院如何处理?
  • 原则上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认为这个起诉状有瑕疵的,应当指导释明,内容有欠缺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胡某书写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向胡某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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