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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驻赤部队的双拥工作职责有哪些?
  • 根据《赤峰市双拥工作职责及制度》(赤双拥字[2010]1号)规定,驻赤部队有以下双拥工作职责:
    (1)把双拥工作纳入军队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党委工作报告,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有规划措施,有援建成效,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做到预案健全,准备充分。
    (3)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大力开展助学兴教活动,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地区学生结对助学;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4)积极参与地方绿化美化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成效。
    (5)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件有影响力的实事好事,广泛参与平安赤峰建设,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6)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7)与地方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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