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试述开庭审理的程序。
  • (1)开庭审理的准备.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有: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由审判员(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的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4)评议宣判.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程序。其任务是通过合议庭评议,认定事实,确定证据,正确运用法律,作出判决.具体工作为:合议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