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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论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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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方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这一不正当竞争商业行为中,行为人不是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靠质量和信誉进行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而是采取非正当手段进行经营或超越国家法律规范从事非法经营,所以其手段的违法性和反道德性构成了这种行为的不正当性。
在实践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欺诈性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是这类不法行为的突出表现。
2、不公平地限定、限制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对其他正当经营者进行排挤。主要包括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自己独特的地位,排挤竞争对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采取地方保护主义,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3、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服务而进行商业贿赂;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有奖销售。日益公开的收受红包、回扣风、有奖销售等是其手段的典型反映。
4、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真正反映商品销售的趋势,属于不正当竞争。
5、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而其他经营者用窃取或泄露的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会造成不劳而获的不正当行为。
6、以营利或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倾销、搭售、降价销售商品。经营者为达到其非法目的,倾销、搭售、降价销售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及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7、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最常见的是推销广告中的宣传用语,明目张胆地滥用极限形容词抬高自己,间接地贬低他人,违反商业道德。
8、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串通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主要表现在不正当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润,事先将有关项目及标价商定妥当,采用抬高标价或其他内定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二)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复杂性使得这种行为容易与其他不法行为甚至合法公平竞争行为相混淆。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建立在法律原则予以承认的一种道德基础上,即凡是与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公平等商业道德和商业惯例相悖的行为均予以禁止。就行为本身而言,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即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参考以下几个要素: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或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商业惯例;经营者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经营者的行为是否造成了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事实。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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