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收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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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拟制血亲关系
A.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B.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保留原姓。
C.收养产生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也产生相应的亲属关系,同时与生父母一方的近亲属关系消灭。
(2)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消灭
养子女与生父母近亲属之间解除的仅仅是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因自然出生而产生的,不能人为消灭,法律上有关近亲属间的禁止性规范对他们仍然发生效力。如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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