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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短期借款的利息与长期借款的利息在账务处理上有何不同?
  •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这部分借款一般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借入的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款项,相对于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而言,短期借款通常称为一般借款。
    对于短期借款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应该予以计提。企业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账户,贷记“应付利息”账户;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超过一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长期借款合同按付息方式主要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偿还本息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三种。
    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按期预提,对长期借款用于所购建的长期工程项目完工之前发生的利息,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前提下,应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资产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账户;在工程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后产生的利息支出应停止借款利息资本化,而予以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等账户。分期计算、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应贷记“长期借款”账户;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偿还本息方式的长期借款的利息通常应贷记“应付利息”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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