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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 (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4)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5)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
    (6)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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