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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直接为皇帝办文宣旨的机关。
  • ⑴通政使司: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设立,掌收各省题本,检查审阅其书写格式及到京期限,再送内阁处理。各省将军、副都统与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官,每季须将奏过本章造具印册,咨送通政使司和内阁查核。还要受理“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大政大狱,咸得偕部院予议焉。”下辖登闻鼓厅,管军民击鼓伸冤之事,遇有大政大狱,通政使司都要参加办理。
    ⑵奏事处:奏事处是御前呈递文书、传宣谕旨的文书机构,设立年月已不可考。奏事处由御前大臣兼管,分为内奏事处和外奏事处。内奏事处由太监充任,外奏事处选用六部、内务府司员中能书写者为奏事官。奏事处的主要职掌是接收奏折题本和传宣谕旨,凡军机处奏折和内阁题本直接交内奏事太监呈递皇帝,其它衙门的奏折,均由外奏事处接收,再转内奏事太监进呈。
    ⑶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始设于雍正八年,专掌稽察各部院衙门所奉谕旨特交事件的办理情况,督其限期,对各部院已结未结事件,每月稽察存案,年终汇奏一次。乾隆初,又将八旗事件及引见官员事件也交该处督催办理,三个月汇奏一次。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修书事宜。
    ⑷中书科:顺治初年始设,置满、汉中书,专司缮写册文、诰敕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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