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区别跨国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的异同点和作用。
  • 常见的国际业务的组织机构有:国际业务部、国外分行、国外代表处、国外代理行、国 外子银行、国际联合银行和银行俱乐部。
    1)代表处。这是跨国银行最低层次的海外分支机构,并不直接经营银行业务,主要工作是代表母行与东道国政府进行接触,为母行招揽业务,因此它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
    2)办事处。这是介于代表处和分行之间的组织形式。同代表处相比,办事处的经营范围相对广泛,主要从事国际市场上的工商业贷款和贸易融资,但不能接受东道国的居民存款业务和信托业务,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东道国货币市场和欧洲货币市场上的银行同业拆借。
    3)分行。这是跨国银行根据东道国法律规定设立并经营的境外银行机构,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分行的主要活动是对境外发放贷款,同时可以对公司并购或投资活动提供咨询。
    4)附属行。这是由跨国银行对东道国银行拥有少数非控制性股权而形成的合资银行。由于这种银行实质上是东道国的银行,因而可以不受限制地经营一切银行业务,从而大大地方便了母行进入当地金融市场,有利于在当地建立巩固的客户网络。
    5)爱治发公司(Edge Act Corporation)。这是美国跨国银行根据1919年修订的联邦储备法允许设立的最为重要的、经营国际银行业务的海外分支机构形式。爱治发公司有两种类型:银行爱治发公司及投资爱治发公司,前者是美国跨国银行经营国际业务及设立海外分行的主要机构,后者则主要通过国外金融机构为母行建立附属行等。
    6)财团银行。是由两家以上银行共同出资组成的,在特定地区开展特定业务活动的银行,是在东道国注册和纳税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其主要业务是安排巨额贷款,此外还兼营证券发行、欧洲货币市场及企业兼并收购等业务。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