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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电气设备事故的防范有哪些?
  •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两大类: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一种煤矿井下用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它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其标志为“KY”。
    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分为Ⅰ类和Ⅱ类,其中Ⅰ类为煤矿井下用电设备。防爆设备的类型、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设备的总标志“Ex”一起,
    构成防爆标志。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类型有:
    隔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CB3836.2-2000,标志为“d”。
    增安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CB3836.3-2000,标志为“e”。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GB3836.4—2000,标志为“i”(ia,ib)。
    正压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CB3836.5—2000,标志为“p”。
    充油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GB3836.6-2000,标志为“o”。
    充砂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GB3836.7—2000,标志为“q”。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CB3836.8—2000,标志为“n”。
    浇封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GB3836.9-2000,标志为“m”。
    气密型电气设备,标准编号为GB3836.10-2000,标志为“h”。
    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的关键是,选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要严格遵照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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