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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对信号工的一般要求有什么?
  • 1、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井口设备及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操作方法。
    2、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规定的信号发出类别、信号标志、不准擅自变动。
    3、严禁使用口喊、敲管子等方法发送信号。
    4、信号发送程序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四条和第三百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5、信号发送要准确、清晰、响亮、严格执行“三准、三不发”和“六注意”:
    三准——看准、听准、发准信号。
    三不发——罐门子或罐帘子未拉好不发信号;改变信号时,使用方法未联系好不发送信号;信号未看准、未听清不发送信号。
    六注意——注意进出罐笼人数无差错;注意信号,防止误发送信号;注意检查乘罐笼或乘车人员的身体不要露出罐笼、车外;注意与绞车司机、吊运人员及维修人员勤联系;注意提升机及提升容器运行情况;注意哪一钩是升,哪一钩是降。
    6、开车信号发出后,非特殊情况,不准废除。如必须改变信号种类时,应先发送停车信号,并由井口总信号工与井底总信号把钩工、提升机司机联系好,才准许可改发信号。
    7、信号发出后,总信号把钩工应手不离停车信号按钮,目送接提升容器,时刻观察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钢丝绳、安全门、指示信号等运行情况,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出信号。
    8、开车信号发出后,信号装置可能出现异常现象:信号发出后,或仅响铃而学显无信号,罐笼在运行中光保留信号突然消失或变更,罐笼到达正常停止位置时,发送停车信号后光保留信号仍不消失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信号装置,井口总信号把钩工与井底总信号把钩工及提升机司机联系好后,改用备用信号装置,并向值班室领导汇报,通知维修工入理。
    9、井口或井底信号把钩工收到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楚时,不准发出开车信号,应与有关岗位信号把钩工联系,查明原因后,方要发送信号。
    10、罐笼停止运行15min以上,如果需要提升人员时,井口总信号把钩工必须与井底总信号把钩工及提升机联系好后,方可发送开车发送开车信号。
    11、当提升机连续停止运行6h以上或事故检修后,总信号把钩工必须对所用的信号装置和通讯装置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开车信号。
    12、非紧急情况不准使用权用紧急停车信号。
    13、作业内容变更时,由井口总信号把钩工必须与井底总信号把钩工和提升机司机联络好后,方可发送开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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