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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中西方代议制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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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员(代表)责任理论不同:西:议员责任制,议员独立承担责任。中:代表责任理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委托”关系。
(2)两者的主体身份、权利待遇不同:西方议会主体是议员。中国全国人大的主体是全国人大代表。
(3)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资产阶级服务,中国为人民服务。
(4)两个机关的结构不同:西方是一院制或两院制。中国另具特色,为“复合一院制”或者“一院双层”。
(5)代议机关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不同:西方是多种政体模式,是双向互动。中方不存在多种模式,关系是双向互动。
(6)代议机关与政党的关系不同。西方是多党共存,中方是在中共领导下进行工作。
(7)代议机构上午议事会期、方式、规模不同:议事会期上,西方较长,我国全国人大会期较短。议事规模上,西方议员人数较少,中国全国人大代表较多。议事方式和程序上,西方议事程序复杂完善,我国议事方式单一。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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