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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计算题:某单位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68万元,经营利润70万元,利润总额68万元,当年经批准向驻地县民政部门捐助扶贫资金8.5万元,并取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县民政部门也加盖了单位财务专用章。请回答该单位发生的8.5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扣除多少?
  • 按照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该单位发生的8.5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可税前扣除8.16万元(68万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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