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办理收养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 第一步,收养人准备收养申请、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的规定,依法确定管辖地,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材料。
    第三步,由收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第四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另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整个收养过程包含评估收养意愿、参加收养教育或培训和办理收养手续三个阶段。前二个阶段所需的时间因人而异,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