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19周;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量增加超出15%时,结算时对超出部分按原价的90%调整单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6所示,其中A、C工作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B、G工作为片石混凝土基础工程,D、E、F、H、I工作为设备安装工程,K、L、J、N工作为设备调试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合同约定A、C工作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在A、C工作开始前,设计单位修改了设备基础尺寸,A工作的工程量由原来的4200m3增加到7000m3,C工作工程量由原来的3600m3减少到2400m3。事件2:A、D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拟将后续工程的总工期缩短2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帮助拟定一个合理的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的后续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赶工费率见表6-8。事件3:调试工作结果见表6-9。 事件1中,设计修改后,在单位时间完成工程量不变的前提下,A、C工作的持续时间分别为多少周?对合同总工期是否有影响?为什么?A、C工作的费用共增加了多少?
  • 事件1中,设计修改后,在单位时间完成工程量不变的前提下,A工作的持续时间为(3周14200m3)×7000m3=5周;C工作的持续时间为(3周/3600m3)×2400m3=2周。对合同总工期有影响。因为该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是C、D、G、I、K、N,C工作的持续时间由3周变为2周,一定会改变总工期的。A、C工作共增加的工程量=[(7000+2400)-(4200+3600)]m3=1600m3,由于1600m3÷7800m3=21%>15%,所以要进行调价。不进行调价的工程量=(4200+3600)(1+15%)m3=8970m3,应调价的工程量=(7000+2400-8970)m3=430m3。A、C工作实际发生的费用=8970m3×700元/m3+430m3×700元/m3×90%=654.99万元;A、C工作原计划费用=(4200+3600)m3×700元/m3=54.6万元;A、C工作共增加的费用=(654.99-546)万元=108.99万元。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