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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模式是什么?
  • 民法对法益的保护,最常见的手段是预先创设权利,即法律事先规定权利取得的条件、权利的范围,使符合法定要件的利益成为权利的客体。此种保护方式可称为“设权模式”。设权模式只能适用于法律关系较为稳定、法律有能力事先确定保护范围的领域。有时法律不能正面地设定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给法益的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设定法律义务,消极地禁止其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损害法益所有人享有的法益,于是该法益在客观上就得到了保护。此种保护方式可称为“设定义务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借助了这种设定义务模式,它通过规定禁止竞争者违反诚实商业惯例来对竞争者的合法利益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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