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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自梳”和“串隆闺”有什么不同。
  • 1、“自梳”与“串隆闺”,历来被人们视为岭南婚姻风俗的两大奇事,它们形式不同,性质也相背向。“自梳女”视男女交媾为人生最丑陋之事,因而终生不肯嫁人,即使被迫出嫁也绝不和丈夫发生两性关系,“不落家”。“串隆闺”则视两性关系如平常,男青年多交个朋友,到“布隆闺”去与姑娘对歌,谈情说爱,在封闭的社会中自我调节,自娱自乐,也是一种寄托;女性则可通过“串隆闺”来选择知已,比盖头盲婚,终身从一要幸福自由。
    2、所谓“自梳”,就是决心终身不嫁的女子,自行梳髻,以此向社会公开发表声明:永不婚嫁。“梳起”还要举行严格的仪式,一般是到神庙进行。向神像三跪九叩,改梳辫为梳髻,并换上新衣服,接受姐妹的祝贺。“串隆闺”是海南黎族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一种形式。男女青年从十四五岁起就搬到“布隆闺”过集体生活,通过对歌、玩乐器,谈情说爱来恋爱。双方情投意合,便由男方家长遣媒提亲,举行订婚仪式。
    3、“自梳”引起一种婚姻形式叫“不落家”。所谓“不落家”,是婚后不到夫家长住,也不与丈夫过夫妻生活,与黎族的“不落夫家”不同,实质上也大相径庭。自梳的“不落家”表现了一种性封闭的意识,是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的恶性发展。而海南黎族之“不落夫家”,只是婚后暂时不到夫家常住,此间尚可以姑娘身份参加“串隆闺”,婚前婚后都过着较自由的性生活。是一种性开放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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