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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概述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分类。
  • 证据的分类是指在学理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作出的划分。
    证据分类的目的在于指导证据的运用,即对证据进行科学的分组研究,揭示各类证据的特点,提出正确运用各类证据的一般规则,以利于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的工作。证据的分类则是一种学理上的划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能够对法律的制定与执行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
    在学理上对证据进行分类的方法有多种,同一个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划分,可以分别属于不同种类的证据。比如,目击证人亲自提供的证言,既是言词证据又是直接证据。
    在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上,常见的证据分类方法一共有四种,分别是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和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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