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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五过制度
  • 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种。列举了判官的五种禁止性行为。即:“为官、为反、为内、为货、为来。”。源于西周。
    为官:畏权势而枉法。
    为反:公报私仇。
    为内:袒护亲戚。
    为货:图财枉法。
    为来:受人请托枉法。
    凡持五过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有以上五种过失,轻判或重判他人之罪,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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