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英国光荣革命后制定的《权利法案》中对王权限制的内容。
-
1688~1689年英国资产结集和新贵族发动的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政变。西方资产阶级历史学家传统地将这次事件称之为不流血的光荣革命。
1688年12月威廉兵不血刃进入伦敦。1689年1月在伦敦召开的议会全体会议上,宣布詹姆斯二世逊位,由威廉和玛丽共同统治英国,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同时议会向威廉提出一个《权利宣言》。宣言谴责詹姆斯二世破坏法律的行为;指出以后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建立常备军;人民应享有选举议会议员的自由;议会享有辩论的自由等。天主教徒不能担任国王,国王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等。威廉接受宣言中提出的要求。宣言于当年10月经议会正式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这项宣言在1689年12月被议会制订为正式法律,即“权利法案”。威廉和玛丽接受了上述要求,即位为英国国王和王后。
具体十三条: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1701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原则,是迈向君主立宪制度的重要一步,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权利法案》是英国历史上自《大宪章》以来最重要的一部法案之一,英国的《权利法案》可以被认为是美国宪法的前身。它改变了人类历史,对英国对世界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