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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甲经人介绍与乙结婚。当初两人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而发生纠纷,甲赌气回娘家不归。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经审理,认定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不和,并判决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心脏病突发,治疗无效死亡。问: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理由是:
(1)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是重要的诉讼事件,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终结。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即应裁定终结诉讼: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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