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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试析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特征。
-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共同特征,同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特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经济规制法律关系是在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
这种法律关系既包括因宏观调控行为而形成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关系,又包括在微观经济领域产生的各种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经济规制法律体系。
(二)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往往是政府
在这种纵向的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中,其中一方主体往往是国家经济规制机关。该机关不是以平等的经济关系主体身份直接参与交易活动,而是作为经济规制主体,调节国民经济发展、引导市场良性运行、监督经济交易活动的良好开展,在经济规制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三)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要围绕经济规制主体单方面意志展开
在这种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规制与被规制的关系。经济规制主体“为”一定行为时,只需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事即可,不必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和许可。
(四)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特征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特征,这是由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经济规制法律关系区别于其它法律关系的最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微观经济规制关系,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在国家经济规制机关的参与下,都表现出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特性。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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