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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英国从l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
    ①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通过改革使法官和法学家逐渐从诉讼程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而日益重视法律的实质问题。
    ②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这方面最重要.的是1875年颁布了《司法条例》,创投了最高法院,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同时,《司法条例》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最高法院的统一的诉讼规则。
    ③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在宪法方面,制定了1832年的《改革法案》,削减了贵族在选举中的特权,扩大了城市有产者的参政权;1911年又颁布了《国会法》,对上院的权力进行了限制。
    在刑法方面,减缓了某些刑罚的残酷程度,采用了缓刑、假释以及减轻青少年犯罪等新的刑罚制度。在私法方面,除对婚姻家庭法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外,特别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法方面的规范和制度。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虽然相应进行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革,但仍维持其古老的体制和传统,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仍是英国法的三种基本形式和主要渊源。虽然制定法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判例法仍然是英国法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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