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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承认的效果。
  • 传统国际法将承认分为法律上的承认和事实上的承认。
    (1)法律上的承认,也称正式承认;指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政府以一种完全的、永久的正式承认。法律上的承认将产生全面的法律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②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
    ③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
    ④承认被承认国取得在承认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
    (2)事实上的承认是一种非正式承认,它不同于法律承认:
    ①事实上的承认是可以撤销的,具有临时的,不稳定的性质;
    ②事实上的承认表明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只发生业务关系,而不建立全面的正式关系。无论是法律上的承认还是事实上的承认,都会引起一定的法律效果,但事实上承认的效果要窄些。事实上的承认往往导致法律上的承认,但法律上的承认并非一定要经过事实上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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