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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承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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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兑行为完成,承兑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无论其与出票人间是否存在资金关系,持票人除因时效完成外都享有付款请求权,汇票出票人包括背书人都可免受期前追索。
(2)即使持票人有时因手续欠缺而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也不影响其对承兑人的权剩。
(3)承兑人必须承担最终的追索责任,即其他票据债务人被迫索后而持有票据者,都可请求承兑人偿还,即使出票人请求承兑人偿还也不例外。
(4)承兑人要承担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责任。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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