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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抗辩事由)。
  • 在《侵权责任法》二十六条中规定了过错相抵原则,在法律适用上强调一点,必须是双方都有过错,并且过错相当。如果是过错不同,在侵权人故意和重大过错,而受害人仅为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能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行为人重大过失,受害人一般过失,行为人要承担全部责任。二十七条受害人故意造成、二十九条不可抗力造成、三十条正当防卫造成、三十一条紧急避险造成等五种情况是免责和有抗辩事由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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