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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如何办理?
  • 定点零售药店的地址、名称、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的,应自药监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批准文件到原申请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局备案。地址变更的定点零售药店应重新按新申报的程序进行资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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