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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毕业于某名牌师范大学的小丰,在教育教学上很有一手,她当班主任期间,班里几乎所所有的荣誉拿了遍,因而深得家长与学生的喜爱。但她为人高傲,不太合群,可以说是目中无人。由于她不喜欢某个老师,而这个老师今年又到她任班主任的教学班上课,她担心会把她班里的平均分下降,因而多次与校长交涉要求调离这个老师。但校长说这是学校的决定不予采纳,于是小丰老师很不高兴,就称病不去上班。经校长等多次劝说仍然不肯上班。结果她班里的教学受到严重影响,班风也每况愈下,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很大。 问题:(1)小丰老师的行为合法吗?(2)学校应该如何妥善处理?
  • (1)小丰老师的行为不合法,违反了下列法律规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之一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小丰擅自不上班,经多次劝说后仍然不上班,显然违背了这一义务。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权的同时,也应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小丰老师在任职期间不上班,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③小丰老师擅自不去上班,导致相关教学工作停止,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学校的处理: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根据上述第一条,学校可以给予小丰老师行政处分,如果再不回校上课,可以依法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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