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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单位综合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0000m2,地上20层,地下2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由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高峰期的用电设备、用电量进行了计算,计划使用设备16台。项目部制定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事件二:项目部在库房、道路、仓库等一般场所安装了额定电压360V的照明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现场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统一为2.5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同一高度为2.2m;碘钨灯安装高度统一为2.8m。检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 事件一中,项目部的做法有哪些不妥?说明理由。
  • 项目部做法不妥之处:对现场的用电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不足5台和设备总容量不足50kW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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