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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9年10月,孙某开车行驶至其所在公司附近的路口时,路边一名男子称病请求孙某载他去医院。孙某见其言辞恳切,便让他上了车。上车后,那名男子主动谈车费,孙某没吭声,男子就叫停车,并掏出10元钱扔在驾驶台上,同时左手拔车钥匙,左脚踩刹车板。孙某还没有从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中回过神来,便看到从一辆车上跳下七、八个人,卡脖子、反扭手臂将他强行拖下车,并将其带至区交通执法大队。其间,一名戴“执法”臂章的人拿出一式三份的文件要孙某签字,但却用手捂住文件内容。孙某觉得自己本是做好事,却被视为违法,拒不签字,但最后因“内急”上厕所,只好签了字。随后,孙某被认定为“涉嫌非法营运”,并被给予扣车、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分。孙某觉得冤枉,想申述事情原委,却不被听取。万般无奈之下,血气方刚的孙某砍掉了自己的手指头,以证清白。 其实,此事件在A市不是个案,以往也曾多次出现过身穿便装的执法人员假装求助过往车辆顺道搭载而被实施处罚的现象。此类现象在当地被称为“钓鱼执法”,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与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A市政府责成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经调查,认定该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为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区政府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同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结合案例,运用行政权力行使方式有限性的原理,分析“钓鱼执法”现象的错误所在。
  • “钓鱼执法”的错误在于没有认识到行政权力的有限性,滥用了行政权力。
    ①政府在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时,不能无节制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不能肆意、专断地使用权力。
    ②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程序,必须按照法律预设的方式、方法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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