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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微软公司是 20 世纪 90 年代对美国新经济有重要贡献的成功企业,但微软仍遭遇垄断案。对于新兴产业和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的企业政府并不放松反垄断行为。 1994 年 7 月,美国政府与微软达成一项协议,即不再要求计算机制造商将其视窗操作系统作为必备原件安装。但在 1995 年 11 月因与对手网景公司划分浏览器市场遭到拒绝,微软便要求安装视窗操作系统必须同时安装其“探索者”浏览器。 1997 年 10 月,微软实施将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捆绑出售。捆绑销售使微软市场份额大增,从原有的 3 %一 4 %的市场份额上升至 50 % 以上的市场占有率。为此,美国反托拉斯部门与微软公司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2000 年 6 月地方法院法官判决微软公司分解为两个独立公司。政府拆分微软行为在于保护市场竞争。微软不服又提出上诉。其结果微软虽未被拆分,但上诉法院确认微软的市场垄断事实,违反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根据刘峰、靳立新:《微软垄断始未》, 《 经济学消息报 》 2000 年 11月 17 日整理) 请回答:通过微软垄断案,你从中可以深刻领悟哪些经济学原理?
  • 通过微软垄断案至少可领悟以下经济学原理:技术创新是企业竞争的核心;扩大市场份额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垄断并不能消除竞争,垄断与竞争并存;现代市场经济是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政府反垄断行为表明市场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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