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自治法规的优缺点。
-
(1)优点。与清末及北洋政府的自治法规相比,应该说,南京国民政府的自治法规在形式上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主要表现在:
①取消了居民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上的性别、财产资格上的限制,扩大了自治基础。
②赋予了选民对施治的自治团体、代议机关的代表及行政首长有罢免权。
③在自治单位实行直接民主制。
④要求各级地方自治团体积极创办各项公共事业,促进社会发展。
(2)缺点。
①由于南京国民政府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缺乏必要的公信力,缺乏调动、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更不具备实行地方自治的条件和经验。
②加之连年“剿共”,不得民心,经济凋敝,社会混乱,外敌入侵,民不聊生。
③各地军阀拥兵自重,封建势力强大。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南京国民政府所推动的地方自治运动,不但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反倒强化了地主豪绅对地方权力的控制。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元代死刑定制为()。
- 关于夏朝典章的资料文献不多,据记载,夏朝
- 三国时期,魏国立法较蜀、吴有卓著的成就。
- 商朝已经出现了徒刑。
- 明朝简化税制“()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
- 唐朝御史台下设(),分别监察中央、地方官
- 《大清新刑律》所规定的主刑有()。
- “被庐之法”是()制定的。
- 蒙古族在成吉思汗时代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
- 战国时期魏国制定了一部法典,其作者认为“
- 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
- 唐朝从积极放慢规定行为准则的法律形式有(
- 三不去
-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
-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包括()。
- 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的审判机构设()。
- 《天坛宪草》规定采取责任内阁制。
- 薛允升比较明律和唐律之后,将明律的特点概
- 史料记载“商有乱政,而作九刑”。
- 袁记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