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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宋初立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 从宋初到仁宗末年这一时期的立法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从法律上强化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宋初的统治者,一方面从理论上总结五代十国以来君权旁落的历史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制在加强中央集权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立法上把厉行中央集权制的思想一一贯彻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司法诸方面。具体而言,
    ①统治者改变了旧有的行政体制,在中央实行“两府三司制”,把宰相统一行使的权力予以分割,分别由中书门下行事最高行政权,由枢密院行事最高军政权,由盐铁、户部、度支三司行使最高财政管理权。
    ②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予以分离,规定了官、差遣、职的区分。居官者只有官衔、官阶和相应的俸禄,但是不再行事与官相应的职权。差遣则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其有权却没有相应的官衔、官阶。职,一般指倌阁中的官职,大学士、学士等,是授予高级官员的荣誉头衔,不负有实际的权责。
    ③对宦官、女后、外戚、宗室采取种种限制,不允许参与国事或禁止担任某些官职,防止他们专权。
    (2)面对五代以来刑罚苛酷、宋初社会动荡的局面,统治者为收拾人心、树立新政形象,提出了“临下以简,务必哀衿”的立法思想,即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具体而言,
    ①轻刑薄赋,宽简待民。统治者不仅多次下诏要求减轻各地赋税、徭役,还制定了“折杖之法”以改变刑罚苛酷的弊端。
    ②恤狱慎刑,务存仁恕。选拔儒臣主管州郡司法;删除五代以来法律中的严酷条文;改善监狱管理制度,善待囚徒。
    ③“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力行”,就是立法不崇尚严刑峻罚,而贵在能贯彻执行。
    (3)重惩贪墨。因为官吏贪赃枉法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权,又侵害了封建统治秩序;所以统治者把官吏的贪污腐败、徇私枉法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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