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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人权和主权的关系如何?举例说明它们之间的动态关系(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它们的关系是怎样演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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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因此人权与国家主权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人权与主权自始致终是不可分割的。欧洲最初建立起来的主权国家,大多是君主制国家,由君主代表最高的主权者,实行的是“主权在君”,而不是“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当时,主权高于人权。但为了对抗和限制绝对的对内主权,人权观念成为重要的思想理论依据。人权思想对绝对主权的制约表现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是主权所不能剥夺和消灭的。相反,主权的独立完整,正是为了保障和实施人权。人权逸出主权国家的范畴,上升为国际人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权发展的重要特点。在此之前的人权问题,基本上是主权国家内部处理的事务。二战结束之前,人们开始思考怎样建立战后的世界新秩序。很多人经过反思,认为这场侵略战争的起因,在一定程度上可追究至希特勒等独裁者在其国内对人权的践踏。因此,在战后的世界新秩序中,必须确立各国均须尊重人权、人的尊严、人的价值这个重要的道德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成为主权国家的国际义务。于是,在国际政治中,出现了“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等观点。国际人权体系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绝对主权观念有所减弱。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更趋复杂。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增强和深入,国家主权不得不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因素的制约,多数国际法学家认为,现代主权“不受其他国家或组织的控制,但受到事实上的政治或经济相互依存关系的限制或制约”。另一方面,人权保障日益普遍化、国际化,以至形成了日渐完备的国际人权体系。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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