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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某旅行社接待了来自上海的一个旅游团,人数为31人加1全陪,旅行社安排了一辆29座的客车,让地陪小李带领大家做5晚4天丽江游,由于是淡季,旅行社报价为零利润报价。小李到第四天为止带领大家共进店购物9次客人开始不满,在后面几家店内,大家都不再购买商品。小李不满,抱怨游客小气被游客听到,引发争执。为节约成本,旅行社把合同中规定的3星级酒店换成了1星级,并降低了用餐标准。并在第三天下午,删除了木府游览项目,改为游客在古城自由活动。第四天游览玉龙雪山时,由于大索道票价比小索道贵,导游临时将乘大索道游览项目更换成小索道游览云杉坪远眺雪山项目,导致游客集体抗议,游客拿出上海组团社提供的行程表与小李争吵,并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请分析上述案例中旅行社接待工作的不对之处,并谈谈应如何改进。
  • 在此次接待过程中,旅行社存在着较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1)该团人数为31人,加上全陪、地陪、司机,出现明显超载情况,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旅行社将有重大责任。
    (2)旅行社的零利润报价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不仅扰乱当地旅游市场并且还导致了后面的事故。
    (3)该团队进店次数过多,一般一个团队进店不能超过3—4家,游客购买旅游商品是自愿行为,导游不得加以干涉,小李对顾客的抱怨及后来与顾客争执,有违导游员优质服务的准则。
    (4)旅行社存在多项为经济利益违反合同的地方:第一,擅自降低住宿标准;第二,擅自降低用餐标准;第三,随意删除游览项目;第四,随意更换游览项目。在旅游行程中,组团社印发的行程表是旅游者与组团社所签订合同的体现,组团社或旅游者一方不同意,合同内容均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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