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刘某(男,15岁)和邻居杨某(男,20岁,无业人员)是好朋友。2011年5月11日上午9点,杨某带刘某到某商场门口,并指使刘某乘行人王某不备抢走其背包一个,包内有现金3000元。5月20日,杨某又指使刘某望风,杨某及其同伙3人潜入某单位宿舍,窃走价值5000元的物品。6月3日,杨某带刘某乘公共汽车时,唆使刘某扒窃2次,窃得现金2000元。6月20日,杨某一伙5人带刘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同饭馆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殴斗中,杨某交给刘某一把匕首让刘某使用,刘某用匕首在被害人身上扎了几刀(后经鉴定构成重伤)。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迅速到达该饭馆,并喝令刘某放下匕首,停止侵害。刘某已扎红了眼,看到民警过来,就把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处,说: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反正都是坐牢。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将刘某击伤。民警随即将刘某、杨某等6人抓获,直接带回派出所审查。回所后,立即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杨某、刘某办理了拘留手续,但未报告使用武器的情况。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李某对刘某、杨某分别进行了讯问。第一次讯问后,刘某听同监室的人说可以请律师,便问办案人员李某,自己是否可以请律师,李某答复,可以请律师,但会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刘某和杨某构成什么犯罪?请简要分析。
-
刘某15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刘某虽然实施了抢夺、盗窃、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但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负刑事责任,因此,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杨某教唆刘某实施抢夺、盗窃、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并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杨某构成抢夺罪、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下列机关中哪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
- 公安派出所民警根据举报当场查获刘某卖淫、
- 甲(男)、乙(男)通谋共同盗窃,乙在外面
-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
-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与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有何
-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的是()。
- 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 下列行为,以贪污罪定罪处罚的是()。
- 杰克,美国人,现长期定居在我国上海市闸北
-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的协作请求的,
- 办理行政案件时,对外国人国籍有疑问或者国
- 下列案件中,证人因作证其人身安全面临危险
- 甲在夜晚拦路抢劫,因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乙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
- 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
-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刑事案件的需要,对于冻结
- 下列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