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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处理低保评议结果?
  • (1)评议结束后,民政协管员应收回申请人的各类证明材料,将表决票整理归档,填写《苏州市相城区低保评议情况登记表》,整理完善评议会议记录。
    (2)将评议通过的申请人家庭情况(户主姓名、人口数量、人均收入水平)和评议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申请人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小区)、人流量较多处等至少3处公示7天,未接到不同意见,再将所有申请审批材料上报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民政部门。
    (3)将评议表决未通过的申请人材料退回本人,告知评议结果。申请人不接受评议结果,重新提出申请的,民政协管员应再次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收入核算、评议表决,连续两次评议未通过的,申请人家庭如果没有发生重大变故,一年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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