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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就业如何办理接收落户手续?
  • (1)毕业生毕业后持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将户口落回原籍。
    (2)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公告栏下载《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盖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3)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签订网上就业协议。
    (4)就业协议书在等待主管部门审批状态时,市内四区及高科园注册的用人单位持《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到证、毕业证、落回生源地的户口簿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持《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到证、毕业证、落回生源地的户口簿到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持审核后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报到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
    (5)毕业生与签约的用人单位连续聘用满三年后,用人单位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满三年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三年的“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和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办公室出具的保险交纳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审核后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落户证明信》(单位盖章),分别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和各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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