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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三长制
  • 三长制是北魏中期为控制户籍,及取代宗主督护制而实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太和十年(486年),给事中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内容包括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赋税(户调),调发徭役,维持治安。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沉重打击了世家大族的利益,因而遭到不少守旧派的反对。但在北魏文明太后、孝文帝和李冲等执政大臣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继续实施。三长制之行,加强了中央集权,使所征租调有所根据及确立准则,加上大量的隐匿户得以清查,因此数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几倍,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一时天下称为便利。北魏后来的均田制,就是在三长制的基础上推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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