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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笔架山庄业主明某遭二罪犯抢抢劫后,被杀害于自家楼下的一套空置房内。两年后,作为刑事案件两罪犯均已被判除死刑。为此,死者家属将物业管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139万元。一审法院判决,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支付死者家属10万元赔偿金。二审法院则推翻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谈谈你对此案的理解。
  • 本案一审、二审争议的焦点是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应承担合同的附随义务。所谓附随义务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是否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附随义务是法定义务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的保安是属安全防范性质,物业管理企业只有在工作中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并因此给业主造成了伤害,那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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