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论我国《企业破产法》(2006)的进步与不足。
-
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企业破产法》(2006)的进步与不足表现在:
(1)立法目的规定为“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并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置于优先地位。说明公平是破产应当实现的最为重要的目标,同时也是破产程序始终贯彻的基本原则。而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始终是我国破产立法强调的宗旨。
(2)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承担有限责任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法人,而不仅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3)将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不是单纯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为标准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原因。
(4)将破产案件的适用程序扩展到由清算、和解和整顿二种增加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
(5)设立重整制度,对有拯救希望的企业法人以再生的机会,并对重整保护期间及其财产和营业管理、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批准和执行作了详细规定。
(6)设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管理人,即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
(7)规定了破产程序开始后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共益债务,并规定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偿还的原则。
(8)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作为破产监督人,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实现债权人的自治需求。
(9)扩大了追加分配的财产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10)规定了包括破产欺诈在内的七种破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1)慎重地协调了破产程序中的职工债权和担保权的关系,同时对有限制的职工债权规定了特别保护。
(12)为本法实施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作了特别规定,为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留有余地。
(13)对金融机构实施破产进行特殊规定,使金融机构的破产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汇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 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行为的特点错误的是()
- 票据的变造条件
- 试述无效保险合同之主体不合格
- 破产无效行为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
- 根据《保险法》第19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
- 根据现行法律,只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且没有销
- 公司分立方式
- 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
- 美国主要与证券相关的法律有()部
-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董事在处理公司事务时须以善良管理人的标准
- 能够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是()
- 公司合并
- 行业的习惯的成文化可能发展到习惯的()。
- 以下关于海上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表述正确的
-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商事主体因为被撤
- 责任有限原则是指()
- 关于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本质,